为保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进行,被审计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一、所在单位(部门)提供的资料清单
1、领导干部审计期间单位年度预算、工作总结,以及重大决策、对外投资的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
2、单位基本情况的书面材料,包括:机构设置、教职工人数及人员结构、外签订(管理)的重大协议、涉及资产财务管理文件等;
3、单位职责;
4、审计期间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书;
5、审计期间单位各级各类获奖情况;
6、审计期间本部门预算经费执行的相关会计记录;
7、审计期间本部门管理使用学校专项经费的相关会计记录;
8、审计期间本部门管理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
9、审计期间本部门奖金福利资金管理、分配相关资料及会计记录;
10、领导干部审计期间工资、津贴、补贴等发放标准及个人收入情况;
11、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被审领导干部提供的资料清单
1、述职报告;
2、任职期间获取的各级各类奖励;
3、任职期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职责履行情况;
4、任职期间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政自律情况;
5、需要向审计小组说明的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