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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岗位职责

(一)处长

1、主持审计处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审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决议,负责向上级机关和学校领导请示和汇报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协调计划的执行;组织完成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制度的贯彻执行。

4、负责组织确定审计项目立项,审定审计实施方案,审核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决定,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5、负责组织督促审计意见、审计建议的落实。

6、主持召开处长办公会和处务会,部署、检查和总结审计工作,审议、决定审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负责审计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处长

1、分管工程审计工作,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建设工程、维修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的管理与监督;负责30万元以内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报告签批工作。

2、负责审计处档案管理、网站管理、安全、资产管理和群团工作。

3、负责组织拟定审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有关报告材料。

4、负责组织拟定工程审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5、负责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审计的实施,审查和复核工程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和相关审计调查报告征求意见稿等审计资料,组织召开工程审计协调会,参与工程相关会议,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6、负责组织工程审计业务讨论会、研讨会,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审核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合同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检查、督促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规避审计风险。

7、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部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主审工作,完成委托项目结算审核组织实施、审计项目方案审定、结算审核全过程监督、结算结果审核、结算审核情况报告;完成自审项目结算审核方案确定、组织实施、复核意见落实、审计结果拟定、结算审核情况报告。

8、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部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复核工作,完成结算审核方案、大额结算事项、合同结算条款执行、结果报告等复核,发表复核意见。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审计主岗—王燕(行政楼B411室,办公电话027-59750208)

1、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岗范围内的工作承担主要责任。

2、坚持依法审计,秉公办事,恪守审计职业道德,遵守审计工作纪律。

3、负责本部门的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起草财务审计、经济审计规章制度及其内部质量控制办法。

4、负责财务、经济责任主审工作,组织审计项目实施,拟定审计项目方案、审计文书、审计报告。

5、负责校领导和广大教职员工关注事项审计调查。

6、配合审计机关完成学校审计工作。

7、负责财务、经济责任项目委托审计组织、协调、监督工作。

8、负责财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工作。

9、负责财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档案立卷、整理、移交工作,负责财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记录、信息数据统计工作。

10、负责完成财务审计科目标任务。

11、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财务审计备岗—蔡华珍(行政楼B411室,办公电话027-59750206)

1、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主任科员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本岗范围内的工作承担主要责任。

2、坚持依法审计,秉公办事,恪守审计职业道德,遵守审计工作纪律。

3、负责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基建财务决算、部分干部经济责任项目审计,参与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执行与财务决算、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等项目审计。

4、负责按规定程序实施审计事项,完成审计工作底稿。

5、参与校领导和广大教职员工关注事项审计调查。

6、负责财务、经济责任审计意见落实情况后续审计。

7、负责财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档案立卷、整理、移交工作,负责财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记录、信息数据统计工作。

8、协助完成财务审计科年度目标任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审计备岗—王小雪(行政楼B411室,办公电话027-59750206)

1、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主任科员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本岗范围内的工作承担主要责任。

2、坚持依法审计,秉公办事,恪守审计职业道德,遵守审计工作纪律。

3、负责干部经济责任项目审计,参与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预算执行与财务决算、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等项目审计。

4、负责按规定程序实施审计事项,完成审计工作底稿。

5、参与校领导和广大教职员工关注事项审计调查。

6、负责财务、经济责任审计意见落实情况后续审计。

7、负责财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档案立卷、整理、移交工作,负责财务、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记录、信息数据统计工作。

8、协助完成财务审计科年度目标任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程审计一岗—谢丽华(行政楼B415室,办公电话027-59750207)

1、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岗范围内的工作承担主要责任。

2、坚持依法审计,秉公办事,恪守审计职业道德,遵守审计工作纪律。

3、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1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工作,完成组织协调、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招标文件审核、施工合同审核、编制情况报告、咨询合同执行工作。

4、负责工程相关款项(进度款除外)支付审核工作,完成资料审核、沟通协调、金额审核工作。

5、负责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完成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审核、评标结果确认、咨询合同签订、处内监管人员通知工作。

6、负责造价咨询业务委托工作,完成项目造价咨询委托会议组织、委托任务书发放、处内监管人员通知等工作。

7、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部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主审工作,完成委托项目结算审核组织实施、审计项目方案审定、结算审核全过程监督、结算结果审核、结算审核情况报告;完成自审项目结算审核方案确定、组织实施、复核意见落实、审计结果拟定、结算审核情况报告。

8、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部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复核工作,完成结算审核方案、大额结算事项、合同结算条款执行、结果报告等复核,发表复核意见。

9、负责工程审计项目档案立卷、整理、移交工作。

10、协助完成工程审计年度目标任务。

11、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工程审计二岗—蔡云昆(行政楼B415室,办公电话027-59750208)

1、学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岗范围内的工作承担主要责任。

2、坚持依法审计,秉公办事,恪守审计职业道德,遵守审计工作纪律。

3、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重大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跟踪,完成施工合同审核并监督执行、工程施工鉴证、进度款及现场签证审核、造价控制意见建议落实、跟踪结果应用;负责重点维修项目关键节点跟踪,监督施工合同执行,完成关键节点施工鉴证、工程进度款审核、跟踪结果应用。

4、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部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主审工作,完成委托项目结算审核组织实施、审计项目方案审定、结算审核全过程监督、结算结果审核、结算审核情况报告;完成自审项目结算审核方案确定、组织实施、复核意见落实、审计结果拟定、结算审核情况报告。

5、负责学校及所属单位部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复核工作,完成结算审核方案、大额结算事项、合同结算条款执行、结果报告等复核,发表复核意见。

6、负责工程结算审核项目登记、工作进度提醒、信息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工程相关会议记录工作,负责相关工程审计项目档案立卷、整理、移交工作。

7、负责组织抽取学校招标人代表,完成工作小组召集、评标专家抽取、信息通知、档案保管工作。

8、协助完成工程审计年度目标任务。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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