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学校主页
首页 > 学校制度 > 正文

湖北工业大学审计整改工作办法

作者: 时间:2021-11-26 点击数:

 

 

 

 

湖北工业大学文件

 

 

湖工大〔2021〕24号

 

 

 关于印发《湖北工业大学审计整改工作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湖北工业大学审计整改工作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湖北工业大学

2021年11月12日


 

湖北工业大学审计整改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学校审计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提升审计整改工作质量和效果,推进依法治校和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关于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鄂审计委发〔2021〕2号)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整改,是指被审计单位(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对审计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和处理,以达到促进机制优化、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的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审计单位(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是指:接受内部审计或外部审计的被审计单位(部门);根据审计结果须从源头上完善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承办移送处理事项的相关部门。以上统称“审计整改单位(部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结果,是指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审计意见(建议),以及需要执行或处理的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中的相关事项。

第五条  审计整改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及时有效的原则,着力于规范经济行为和权力,推进依规管理、阳光用权,推动学校依法治理的完善,促进学校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六条  学校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审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学校审计工作,审定有关审计制度文件;决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监督检查审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审计整改工作,决定审计整改事项和督办事项,推进审计结果运用;审议有关责任追究、审计结果通报、审计整改结果公开;研究决策审计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形成审计整改工作合力,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分管校领导负责督促分管单位(部门)的审计整改落实,审计整改单位(部门)负责审计整改具体落实工作。

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结合工作职能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责任,指导督促审计整改单位(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同时,分析审计查出共性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强化管理,完善制度,抓好源头防控,推动标本兼治。

审计处负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实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对接机制,依法督促审计整改单位(部门)落实整改责任,核实各项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并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学校办公室负责审计整改重点事项督办工作,并报告审计整改督办情况。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部各司其职,促进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

第八条  外部审计实施的审计项目,由上级部门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下达审计整改通知书并负责整改结果确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配合做好整改进度的跟踪检查和结果报告等工作;根据校内审计整改通知书或督办通知书的要求,审计整改单位(部门)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向审计处或学校办公室反馈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或整改督办情况报告。

第九条  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刚性约束。

审计整改单位(部门)是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将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议事范围,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整改计划,强化责任分工,梳理明细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属于历史遗留的问题,涉及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的深层次问题,要建立长效整改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持续推动组织整改落实,直到问题最终解决。

审计整改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负总责,应当及时部署、统筹组织整改工作,明确审计整改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人,加强与审计的衔接联络,适时开展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整改及时、到位、有效。

第十条  审计整改单位(部门)在收到有关审计报告、审计整改通知书或学校审计整改督办通知书等文本后,应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或学校领导关于相关问题的批示进行研究与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呈报审计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审计整改单位(部门)应说明原因,提出后续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和阶段性目标,并在整改期限内提交后续整改措施和结果。

在规定的整改截止期限之内(有时间要求从其规定,无时间要求以60天为限),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并附审计整改证明材料,报告需由审计整改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部门)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结果,对审计意见(建议)书的采纳情况,已采取的整改措施,正在整改或尚未整改事项的原因、下一步整改措施及计划完成时间等情况。审计整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审计整改结果清单,整改问题重点支撑资料、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或政策措施的文件等。

第十一条  建立审计整改会商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共同担负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根据审计整改单位(部门)要求,视具体情况,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或分管校领导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整改情况,研究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事项,对审计揭示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涉及体制机制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和其他疑难问题进行会商,研究解决措施,推进整改工作有效落实。

第十二条  强化审计跟踪检查。审计处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研究审计整改,建立完善审计整改台账,实行问题编号、跟踪检查、情况反馈、整改销号的动态管理,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报告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列出审计发现问题清单(附件1);审计整改单位(部门)在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时,一并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清单(附件2);开展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时实行对账销号,列出审计整改销号清单(附件3)。对已经整改到位的事项,予以销号;对整改不到位的事项,继续督促审计整改单位(部门)整改,直至销号。

根据工作需要,审计处负责向领导小组报告审计整改结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审计整改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等。

第十三条  建立审计整改督办机制。将校领导对审计整改的批示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且未说明原因或原因不充分、屡审屡犯的单位(部门)作为重点督办对象,纳入学校办公室审计整改督办范围。开展审计整改督办工作,须送达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督办检查通知书,并提交审计整改督办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审计整改督办工作开展情况,审计整改单位(部门)整改情况和其他有关单位推动落实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或未整改事项及原因,下一步整改措施及计划完成时间等情况。

第十四条  建立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发现审计整改单位(部门)存在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应当追究审计整改单位(部门)责任。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权责一致、宽严相济的原则,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在职权范围内按有关法规和程序,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拒不整改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应严肃问责,可撤销职务,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十五条  强化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运用。学校组织部应当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审计整改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应当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审计整改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认真核查处理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学校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过程中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并将其作为采取有关措施、完善有关制度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应当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的运用情况,及时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六条  推进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审计整改单位(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公开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对学校审计情况,通过会议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应遵循积极稳妥、注重实效、严格程序原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附件:1.审计发现问题清单

2.审计整改结果清单

3.审计整改对账销号清单

 

 

 

 

附件1

审计发现问题清单

 

审计项目:              审计整改单位(部门):            日期:      

问题序号

问题摘要

涉及金额

整改建议

1

 

 

 

2

 

 

 

3

 

 

 

4

 

 

 

5

 

 

 

 

 

 

 

 

 

 

 

 

附件2

审计整改结果清单

 

审计项目:               审计整改单位(部门):             日期:       

问题清单        (按照附表1填列)

整改结果清单

序号

问题摘要

已整改

正在整改

尚未整改

整改措施

已采取措施和进度

下一步措

完成时限

主要原因

拟整改措施

完成时限

 

 

 

 

 

 

 

 

 

 

 

 

 

 

 

 

 

 

 

 

 

 

 

 

 

 

 

 

 

 

 

 

 

 

 

 

 

 

 

 

 

 

 

 

 

 

 

 

 

 

 

 

 

 

 

 

 

附件3

审计整改对账销号清单

 

审计项目:                 审计整改单位(部门):              日期:     

问题清单

整改检查结果及对账销号清单

已整改

正在整改

尚未整改

是否销号

序号

问题摘要

整改结果

整改进展情况

完成时限

主要原因

责任人

完成时限

 

 

 

 

 

 

 

 

 

 

 

 

 

 

 

 

 

 

 

 

 

 

 

 

 

 

 

 

 

 

 

 

 

 

 

 

 

 

 

 

 

 

 

 

 

 

 

 

 

 

湖北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印发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北工业大学审计处 版权所有